根據《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有關事項的通知》(桂人社規〔2020〕8號)要求,按照《中共防城區委員會組織部、防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0年度防城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和定期獎勵工作的通知》(防區人社發〔2021〕38號),事業單位主管機關(部門)提出嘉獎獎勵集體和個人名單,經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研究,擬給予防城區水政監察大隊等28個集體、劉基彪等992名個人嘉獎獎勵,現對擬嘉獎獎勵集體和個人進行公示(具體對象名單詳見附件),公示期為2021年 8月25日至8月31日(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對嘉獎對象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并署真實姓名和聯系地址,于2021年8月31日前郵寄或直接送達防城港市防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股(郵政編碼:538021,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準;電話:0770-3270915)。群眾如實反映有關問題受法律保護。
附件:1、防城區2020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定期獎勵擬嘉獎獎勵集體名單(28個)
2、防城區2020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定期獎勵擬嘉獎獎勵個人名單(992名)
中共防城港市防城區委員會組織部
防城港市防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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