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9日,自治區人民政府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防城港市2021年第十七批次城市建設用地的批復》(桂政土批函(6)〔2021〕19號)批準我市征收集體土地2.0236公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訂)第四十七條,在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基礎上,結合《防城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防政發﹝2020﹞6號)、《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重新公布兩城區集體土地上住宅、其他地上建(構)筑物及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防政辦函〔2020〕12號)和《防城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防城港市城區集體土地征收拆遷補償及安置辦法的通知》(防政規﹝2019﹞5號)的有關規定,現將防城港市2021年第十七批次城市建設用地《征收土地公告》的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集體土地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五款,防城港市2021年第十七批次城市建設用地符合該條款規定情形,可以依法實施征收,擬征收擬作為防城港市江山半島安置區(火燒墩安置點)項目用地。
二、建設用地項目名稱:防城港市2021年第十七批次城市建設用地。
三、擬開發規劃用途:住宅用地。
四、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防城區江山鎮白龍村萬歐尾組、火燒墩組、石壁組一帶。
五、被征地村(組)及各地類面積:
單位:公頃、萬元/公頃
土地權屬 |
地類性質 |
總面積 |
農用地 |
未利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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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耕地 |
林地 |
其他土地 |
合計 |
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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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
縣(城區) |
鎮(鄉) |
村民委員會 |
村民小組 |
小計 |
水田 |
小計 |
有林地 |
小計 |
田坎 |
小計 |
其他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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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 |
防城區 |
江山鎮 |
白龍村 |
萬歐尾組 |
集體 |
0.1228 |
0.0596 |
- |
- |
0.0596 |
0.0596 |
- |
- |
0.0632 |
0.0632 |
0.0632 |
|
火燒墩組 |
集體 |
1.7891 |
0.9404 |
0.0017 |
0.0017 |
0.9385 |
0.9385 |
0.0002 |
0.0002 |
0.8487 |
0.8487 |
0.8487 |
|||||
石壁組 |
集體 |
0.1117 |
0.0392 |
- |
- |
0.0392 |
0.0392 |
- |
- |
0.0725 |
0.0725 |
0.0725 |
|||||
面積總合計 |
2.0236 |
1.0392 |
0.0017 |
0.0017 |
1.0373 |
1.0373 |
0.0002 |
0.0002 |
0.9844 |
0.9844 |
0.9844 |
六、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
?。ㄒ唬┩恋匮a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
按照《防城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防政發﹝2020﹞6號)規定的標準:防城區江山鎮白龍村一般農用地按50.3970萬元/公頃、未利用地按5.0397萬元/公頃。
?。ǘ┣嗝缂暗厣细街镅a償標準。
按照《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重新公布兩城區集體土地上住宅、其他地上建(構)筑物及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防政辦函〔2020〕12號)和《防城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防城港市城區集體土地征收拆遷補償及安置辦法的通知》(防政規﹝2019﹞5號)規定的標準執行。
七、農業人口安置辦法、方式和社會保障: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國土資源廳 財政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指導意見的通知》(桂人社發﹝2016﹞46號)和《防城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防城港市城區集體土地征收拆遷補償及安置辦法的通知》(防政規﹝2019﹞5號)確定的辦法執行。
特此公告。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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